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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“特殊党费”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|
| 发布人:admin 发布时间:2008-5-22 14:14:15 点击数:26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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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长党办发〔2008〕15号
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“特殊党费”
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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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党委、党支部:
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,广大党员心系灾区,发扬“一方有难、八方支援”的精神,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、捐物。近日,一些基层党组织反映,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,用于抗震救灾。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“特殊党费”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省、市、区委组织部具体部署,结合街道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,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,作为“特殊党费”转送地震灾区。
二、鉴于抗震救灾工作时间极为紧迫,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,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“特殊党费”用于支援抗震救灾的,由各党委、党支部代收后,交至街道组织办,并注明党员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,街道组织办按照上级要求交区委组织部代转至中共中央组织部。中共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“中共中央组织部《党费收据》”,交由有关党组织转交本人。
三、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“特殊党费”用于支援抗震救灾的,由各党委、党支部代收后,交至街道组织办,并注明党员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,街道组织办统一交区委组织办,由其通过银行汇至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统一转交灾区党组织。省委组织部将为捐款党员出具“特殊党费”收据,交由有关党组织转交本人。
四、各党委、党支部要切实做好此项工作,积极发动党员交纳“特殊党费”。
五、各党委、党支部每三天将收到的“特殊党费”交至街道组织办,第一次上交时间为5月22日上午10:00前。数额较大的也可直接将款项汇至区委组织部,区委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:中共无锡市惠山区委组织部,账号:05903508091001,开户银行:中行惠山支行。联系电话:83597000-1703,联系人:钱崇华。
请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位党员,公开发布。
中共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
2008年5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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